因自己购买的手机在3年多后被鉴定出“身份证”有假,消费者雷世裕将锦阳数码告上法庭,索赔上万元。昨日,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据雷世裕称,2003年8月,出于对锦阳数码公开承诺“买到伪劣手机奖您一万元”的信任,自己在其解放碑店买了一部CDMA三星X199手机,价格为2650元。今年“3·15”期间,市消委在南坪会展中心举办消费博览会,国内权威手机检测机构、信产部北京移动通信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,以及中国泰尔实验室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、检测,雷世裕便将这部手机带往检测。两大机构正式出具的《产品鉴定技术报告》显示,该手机的“身份证”,即进网许可标志系伪造。依据相关法规,凡粘贴伪造、假冒进网许可标志的电信设备,均视为假冒产品。
得到这一鉴定结论后,雷世裕曾向渝中区工商部门投诉,但因与锦阳数码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,只好诉诸法律。
法庭上,雷世裕认为,根据权威鉴定,自己在锦阳数码购买的手机是伪劣商品,对方的经营行为已构成欺诈,应双倍赔偿当初的购机款,即5300元。另外,按锦阳数码当初承诺“买到伪劣手机奖您一万元”,既然自己买到的手机“身份证”是假的,属于假冒产品,锦阳数码应履行当初承诺的1万元奖励。
锦阳数码辩称,手机内的许可标志是任何人都可以撕下更换的,而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,只鉴定出这个标志的真假,并未鉴定手机本身的真假,因此不能就此说明这部手机在出售时是假货。同时,锦阳数码称,该手机进网许可标志虽是假的,但其所载信息,包括进网许可证号、扰码、串号等都可在信产部相关网站上查到,而这些编号具有唯一性,因此该手机本身应是真机,非假冒伪劣商品。
针对控辩双方的唇枪舌剑,法庭未当场宣判,只是表示“有待进一步调查”。
不过,昨日开庭前,锦阳数码曾表示,尽管原告雷世裕是雨田公司员工,而雨田公司现在正与自己在打官司,但为维护自身品牌形象,不管这部手机是真是假,都愿赔付对方1万元。可此举被雷世裕拒绝,理由是“未满足自己的赔偿要求,关键是要把这部手机的真假问题弄明白。”